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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5000元 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会歌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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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5 08:0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疆这片神奇的土地,冰川雪岭与戈壁翰海共生,明镜般的高山湖泊映衬着一望无垠的林海;既有一泻千里的河流、犹如万顷碧波的草原,又有光怪陆离的戈壁幻景、神秘莫测的大漠奇观。

这里物产丰富、瓜果飘香,这里的人民善良正直、勤劳质朴、豁达乐观、能歌善舞。

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挥洒着汗水;在这片土地上,我们传递着爱与希望!

为传播爱心、唱响正能量、推动新疆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会歌”。

如果您热爱这片土地,来吧,让我们为新疆代言!让我们为“我是新疆人”自豪!

——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

一、会歌征集要求
1、“会歌”为原创歌曲,要突出“文化慈善”的理念,作品应以“展示、交流、共享、合作”为主线,并能充分表现新疆的文化底蕴与人文精神,能体现新疆的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

2、报送时需以MP3、WAV等形式制作成小样,并附以详细完整的歌谱和歌词。

3、歌曲要雅俗共赏,具有广大群众传唱的基础,具备成为“听觉名片”的能力。

4、作品提倡多样化,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旋律流畅,歌词优美,易传易唱。
二、评选方式及奖励
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针对会歌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一首优秀会歌,该作者将获得奖金五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法律及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诽谤或非法信息。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或专有权利;应征作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侵权),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与征集方无关。

3、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所有,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歌曲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所有。
四、作品投送方式
1、曲谱、小样请发送至邮箱:xjcssyfzzx@163.com

2、歌曲小样制作成光盘一张,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西路179号尊茂银都酒店3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子睿
联系电话:18309913119
联 系 人:迪力夏亚尔   
联系电话:0991-4580072

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
2015年7月27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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