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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有奖征集形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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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0 09:4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展示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对外形象,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务服务中心形象标志(LOGO)。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10月8日(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团队均可参加。

三、设计要求
(一)形象标志(LOGO)要注重融入资阳市本地元素,富有资阳市的历史和文化特色,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二)形象标
志(LOGO)要充分体现“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和“窗口有限、服务无限”的服务理念,要形象展示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形象标志(LOGO)要富有创意、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内涵深刻,并考虑商标注册相关要求。
(四)形象标志(LOGO)要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人员服装、信函标记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五)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六)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同时提供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设计者要积极配合征集方完善方案。
(七)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应征作品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八)形象标志(LOGO)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九)为保证评审保密性、公正性,作品方案上请勿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
(十)应征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报送多份设计稿件。

四、参与方式
(一)作品邮寄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10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邮政编码:641399。
(二)电子信箱:
zyszwfwzx@126.com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26110238。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征集方将组织有关方面进行评审,从应征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5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3000元。经综合评判后,确定1件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形象标识。

六、注意事项
(一)来稿恕不退还。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选的作品可由设计者自行处理。
(二)征集方对入选的设计作品拥有完全使用权,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发布权、传播权等)属于征集方。未经授权,设计者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三)凡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内容。
(四)资阳市基本情况请参考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iyang.gov.cn),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相关情况请参考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www.zyzw.gov.cn)。
(五)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所有。

                                          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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