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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5000元 关于征集宾县城市形象主题宣传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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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6:3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征集宾县城市形象主题宣传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宾县的城市品位,准确表述宾县形象内涵,用最有凝聚力及感染力的语言,更好地树立和推广宾县新形象,增强全县人民的地域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宾县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宾县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止。


  二、征集要求
  1、立意要新颖。文句独创首创,富有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
  2、主题要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既能反映宾县自然特点、产业优势、文化底蕴,又能展现宾县独特的城市形象、精神风貌和时代品格。
  3、定位要明确。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4、语言要精练。富有文化韵味,文字简洁、规范,能够深入人心,字数在16字以内,并配以2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适用于外语翻译(欢迎附带英文和俄文翻译)。


三、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电子邮箱:bxxcb57982107@126.com。在主题上注明“宾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2、信件投稿: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收,邮编:150400。信封上请注明“宾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3、任何一种形式参与,请您务必留下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准确的联系电话。投稿后请务必及时与宾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确认。

四、评选方法
征集活动的信息和公告将在宾县政府网、人民网黑龙江频道、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新浪网黑龙江频道,政务微博@宾县发布等网络媒体发布。成立评选委员会(邀请专业人员组成)和审定委员会(由宾县县级领导组成)。宾县委宣传部将所征集到的城市形象宣传语收集、整理,交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归类遴选,并提交审定委员会审定后,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五、奖励标准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两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五名,每名奖金1000元。获奖作品将在宾县政府网和政务微博@宾县发布公示。

六、几点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宾县城市形象主题宣传语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宾县委宣传部)所有。

联系人:刘鹏娜 杨惠敏
电 话:0451-57982107
传 真:0451-57982107

中共宾县委宣传部
2014年7月28日
http://www.bingchengwang.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80826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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