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象标志(logo)作品要求
二、宣传口号作品要求:
三、奖项设置
1、形象标志(logo)采用奖 1 名,奖金8000元;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100名,各奖励姑婆山景区门票1张+姑婆山森林酒店住宿一晚标双一间。
2、宣传口号采用奖1 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3名,每名奖金300元;入围奖50名,各奖励姑婆山景区门票1张。
注:以上采用奖、优秀奖均由姑婆山景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入围奖项不邮寄,获奖者在到达景区后,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四、主办单位
贺州市姑婆山景区有限公司
五、投稿时间:
2015年 6月 4日-2015年 7月3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六、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投稿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2、评审组分别评选出采用形象标志1个、优秀形象标志5个、入围形象标志100个、采用宣传口号1个、优秀宣传口号3个、入围宣传口号50个,并在网络上公布。
3、公示7天后,采用形象标志1个、优秀形象标志5个、采用宣传口号1个、优秀宣传口号3个将通过媒体、网络最终公布。
七、投稿方式
1、形象标志(logo):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请将所设计的形象标志(LOGO)投稿时,邮件标题请注明“姑婆山形象标志LOGO征集”,确保邮件正常投递(2个工作日内回复接收确认)。投稿邮箱:guposhanpark@163.com。
注:应征稿件应为电脑制作样稿,投稿格式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JPG文件量不小于4M。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同时,需在电子邮件正文中留下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在评出最终获选作品后,作者应根据征集主办方要求完成最终修改和其他工作。
2、宣传口号:应征作品可以采用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稿。
邮寄投稿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姑婆山大道237号姑婆山市场营销中心收,邮编542800,联系电话0774—5261286/5261288。网上投稿电子邮箱:guposhanpark@163.com,文件名请注明“姑婆山口号征集”。
注:应征作品务必请写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宣传口号征集请填写《姑婆山景区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姑婆山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八、公布方式
获奖者名单和作品将在以下姑婆山官方媒体公布
1、姑婆山网站(http://www.guposhan.com/)
2、姑婆山微信公众号(姑婆山)
3、姑婆山新浪微博公布(广西贺州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
九、联系方式
姑婆山景区市场营销中心
联系电话:(0774)5261286/5261288 邹先生 何先生
十、特别说明与注意事项
1、应征者须保证所投应征作品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应征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应征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征集主办方负责收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应征作品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征集主办方在对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标志作品和口号,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作者应提供原设计稿件,且征集主办方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6、贺州市姑婆山景区有限公司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7、凡应征者参加征集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应征投稿行为即表明应征者对本启事内容的充分认可。
8、应征者务必注明身份(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贺州市姑婆山景区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附件
贺州市姑婆山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
作者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宣传口号1 | |||
宣传口号2 | |||
宣传口号3 | |||
宣传口号4 | |||
宣传口号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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