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慈溪大剧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做好慈溪大剧院 作为慈溪市地标性文化品牌的形象推广 特向全社会征集慈溪大剧院形象标识 一、活动时间 >稿件征集时间:即日起——2017年11月11日 >评选时间: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30日
二、标识设计要求 1、有内涵——体现慈溪的人文地域特色和慈溪大剧院建筑风格、功能特质; 2、有理念——标识设计构思独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体现慈溪大剧院的艺术韵味和特质。 3、有美感——标识设计简洁美观实用,易于识别,便于制作,适合在多种媒介上应用。 4、有立意——标识设计方案必须是原创,如有抄袭,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征集方式与要求 1、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设计的作品除标识设计图外,还需附标识与慈溪大剧院建筑结合的实际效果图; 2、设计图样稿请按A4纸规格提供稿件一式二份,其中黑白和彩色效果图各一份,图案不小于8×8cm,电子图案分辨率不低于8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另附原文件); 3、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创意和寓意,文字在300字以内); 4、作者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或QQ号码等); 5、上述内容的书面文件、电子文件(图稿应用JPG格式,文字材料应用WORD格式,和设计的AI、PS或3D原稿的光盘同时提交。
四、评选及公布办法 第一轮:参评作品社会公众投票,评选入围奖5名,最佳设计奖1名。 第二轮:邀请专家及相关领导终评。 第三轮:将评选结果在媒体公布,对获奖作者进行颁奖。 最佳设计奖1名 现金奖励10000元。 入围奖5名 现金奖励1000元。
2、书面文件和光盘请通过邮局以挂号信邮寄或快递【请注明“慈溪大剧院标识”(LOGO)征集】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99号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邮编:315302 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电话:13081909889 新浪微博:慈溪大剧院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或入围,其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出版权等归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未入围作品的权属归原作者所有。 2、提交作品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若涉剽窃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3、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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