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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动漫] 5000元 源泉猕猴桃吉祥物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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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8 20:3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源泉猕猴桃吉祥物征集启事主办单位:
中共源泉镇委员会 源泉镇人民政府

活动简介:

为进一步宣传源泉镇和源泉猕猴桃,进一步提升源泉猕猴桃的品牌文化内涵,源泉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源泉猕猴桃形象标识(吉祥物)设计方案,欢迎有标识设计经验,从事过形象展示、动漫画创作的专业机构、大专院校或个人踊跃参加。

活动起止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15年9月5日—10月10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5年10月11日— 10月31日
作品公布时间:2015年12月(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此次大赛的公平、公开、公正,我们将邀请专业评审并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各奖项,通过网络投票初审评选出入围作品,所有入围作品将有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选确定各奖项,比赛结束后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并电话通知获奖者。

作品要求:

1、能体现丰富的内涵:源泉猕猴桃形象标识(吉祥物)名称和形象设计具有鲜明的时代感,能够直观体现源泉镇特色和源泉猕猴桃特点,有较高的寓意和深度。
2、能展现多样的形态:形象标识(吉祥物)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具有拟人化特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奖项设置:

1、最终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猕猴桃礼盒1盒;
2、优秀创作奖(4名):奖金600元、获奖证书、猕猴桃礼盒1盒;
3、入围作品奖(5名):奖金300元、获奖证书、猕猴桃礼盒1盒。
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创作者有多名者,需指明第一作者或作者代表,征集方将其作为联系对象。获奖者税费自理。

参赛方式:

作品征集期间:

1、可将电子版作品发往电子邮箱:yuanquanmishu@126.com。作品的格式为JPG及AI或PSD文件,分辨率不低于72dpi,保证画面清晰,图片最大不得超过5MB。
2、可将作品彩色版和黑白版的打印A4样稿各一份(无需装裱)及作品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以光盘方式提供A4幅面,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及AI或PSD文件)邮寄或送至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并在信封或快递左上角注明“源泉猕猴桃吉祥物征集”字样。

获奖作品:

作品获奖后,须准备获奖作品彩色版和黑白版打印的A4样稿各一份(无需装裱)及作品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以光盘方式提供A4幅面,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及AI或PSD文件),在得到获奖通知的5日内将作品邮寄或送至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并在信封或快递左上角注明“源泉猕猴桃吉祥物征集”字样。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声明:

1. 源泉猕猴桃形象标识(吉祥物)拟定名为“源源”、“泉泉”,形象标识(吉祥物)名称需融入作品的整体设计中。作品设计的内容说明应阐述其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并附设计者个人或单位基本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应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以电子邮件附件随作品发送或打印、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快递或邮寄。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仿冒和抄袭他人作品,而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如因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征集方有权追究应征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源泉猕猴桃形象标识(吉祥物)的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源泉镇人民政府所有,源泉镇人民政府有权对前述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应征者需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4.获奖作品将用于源泉镇猕猴桃各类宣传和展示。
5.本次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源泉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533-4810046
同时可关注源泉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源泉镇欢迎您”(yqz4810046)了解更多关于源泉镇的信息。
http://www.boshan.gov.cn/bs/gzcy/myzj/n38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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