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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武汉市新洲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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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08:1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2-17 09:01 编辑

湖北日报讯 为进一步彰显城市特色、树立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发展自信,塑造传播良好的新洲城市形象,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征集新洲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城市形象标识(Logo)。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武汉市新洲区城市形象宣传语。

2、武汉市新洲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30日(信件以寄件邮戳为准)。

三、作品要求

保证作品原创性、唯一性和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充分展示武汉市新洲区城市气质和城市特征,具备国际传播的普适价值。

1. 城市形象宣传语:原创,不超过 16个字,能充分反映新洲自然和文化内涵特色,彰显新洲丰富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有时代气息,有较强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和亲和力,语言通俗易懂,易于记忆。

2. 城市形象标识:符合新洲城市定位,展现新洲独特资源和文化魅力,具有较高辨识度;简洁明快,可在新闻媒体、户外媒介等不同领域广泛推广使用。

四、投稿须知

1.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 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 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4. 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5. 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五、投稿方式

接受3种方式投稿:

1. 电子邮件投稿:1656010060@qq.com(邮箱)

2. 短信投稿方式:城市宣传语作品可手机投送,直接编辑“宣传语+姓名+创意说明”发送至13971165969即可参与;

3. 邮寄或当面交付: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宣传部201室“城市宣传语办公室”收;邮编:430400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13971165969。

六、奖励办法

1. 城市形象宣传语入围作品奖10个,奖金各1000元;从中产生入选作品奖1个,奖金10000元;

2. 城市形象标识(Logo)入围作品奖10个,各奖1000元,从中产生入选作品奖1个,奖金10000元。

七、活动流程

1. 公开征集:2015年 12月 15日至2016年1月30日,发布《征集公告》并接受投稿。

2. 专家论证:征稿结束后,将邀请业内专家评选入围作品20件(城市形象宣传语和标识各10件);

3. 网络推选 本次形象语及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指定官网为:新洲区人民政府网,入围作品将在该网集中展示,接受公众投票;

4. 最终审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报区委、区政府最终确定入选作品,并在官网公示后颁奖。


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宣传部武汉市新洲区新闻信息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http://www.zhengjimt.com/index.php/content/60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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