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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2000元 伊春市政务微博微信头像LOGO征集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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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 10:0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微信微博,政务新势力!头像LOGO,门面担当!伊春发布现正式启动两微头像征集!开启头脑设计风暴,为伊春政务新媒体的门面担当设计一个独特的LOGO吧!
一、大赛内容
(1)“伊春发布”微博微信头像LOGO评选。针对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微信“伊春发布”设计头像LOGO并进行评选。
(2)伊春市政务微博微信头像LOGO评选。全市各县(市)、区(局)党委宣传部设计本地区政务微博微信的头像LOGO,选送的参赛作品将进行大众评选。
二、参赛对象
所有有设计热情的伙伴!
三、时间安排
征集参赛作品: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作品报送邮箱:yichunfabu@163.com
(报送作品同时标记参赛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作品评审:2016年3月21日——3月29日
四、参赛要求
(一)“伊春发布”头像LOGO参赛要求
1、头像LOGO的设计要充分突出伊春地域特色、文化内涵、时代特征、社会经济发展等。
2、头像LOGO应构思新颖、时尚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
3、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4、LOGO设计稿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2MB,建议尺寸为180*180像素,不可使用动态图片,参赛作品附上50字以内的简单介绍。
5、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伊春市委宣传部所有。伊春市委宣传部有权对获奖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二)伊春市政务微博微信头像LOGO参赛要求
21个县(市)区、(局)须选送1幅自身政务微博微信头像LOGO参赛作品。   
五、作品评选
1、“伊春发布”头像LOGO评选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评选方式。线上初评阶段,报送作品将在“伊春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线上投票,微博微信的投票总数排名为第一的为“最具人气”作品。票数前10位的为入选作品,将进入线下评选阶段。线下评选阶段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伊春发布”政务微博微信使用头像将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
2、伊春市政务微博微信头像LOGO评选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在“伊春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账号进行公开投票评选。
六、奖励方式
(一)“伊春发布”头像LOGO奖励方式:
1、拟设票选“最具人气”奖1个,奖金2000元。
2、拟设评委会评定等级奖4档10个,在票选前10名中产生。
    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4个:奖金各200元。
(二)伊春市政务微博微信头像LOGO奖励方式
票数前10名为“十佳设计作品”奖,颁发证书。
七、联系方式:
邮箱:yichunfabu@163.com
联系电话:3879188
联系人:方爽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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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20 09:12: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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