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巴中旅游对外宣传形象 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模式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巴中旅游卡通形象 活动时间 1.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4日止(以作品收到的时间为准)。 2. 评选时间:2017年12月25日—27日 3. 公布获奖作品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征集方式 (一)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与个人均可参加,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二)征集形式: 2. 微信征集:上传作品至巴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微信。
征集内容 1. 巴中旅游卡通形象。 2. 巴中旅游卡通形象昵称,分中英文两种语言。
征集要求 1. 卡通形象贴合巴中旅游形象,体现巴中文化特色。 2. 卡通形象外形简洁、形象贴切、构思精巧;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易于推广。 3. 卡通昵称符合卡通形象,意义积极向上,发音朗朗上口。 4. 卡通形象及卡通昵称原则上统一创作,不分开参赛。 5. 原创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参赛要求 1. 参赛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1Mb,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千万像素。 2. 参赛作品包含500字以内的设计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 参赛作品必须从主办方指定渠道投稿,注明参赛个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4. 参赛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5. 参赛个人(单位)自行保留未合并图层的高分辨率或矢量格式的原始设计稿,以便后期修改与审核。 6. 获奖作品需提供ai或psd图片格式。
奖项设置 (一)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设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设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设参与奖10名,精美礼品各1份。
(二)奖金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主办方不进行代扣、代缴。
评选方式 邀请文化界、旅游界等专家组成评审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评选。
其他事项 1. 参赛作品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单位)承担。如因以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投稿人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在征集时间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参赛作品被评选公布后,发现系投稿人(单位)抄袭或盗用他人(单位)作品,投稿人除依法承担作品所有人追究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全额退还在主办方已领取的奖金。 2. 主办方有权使用参赛作品用于非商业宣传和推广,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3. 主办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无须征得投稿人(单位)的同意。 4. 如参赛作品类似,则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据作品收到时间先后为)。 5.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巴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王映雪 联系电话:0827—5263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