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33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设计类合作] 4万元 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徽标(logo)征集公告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万

帖子

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6120

荣誉管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6-28 10:1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将于2018年9月举办。该论坛面向数字经济主战场和信息技术发展最前沿,将打造成为集会议、成果展览、项目推介、经贸洽谈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展会,为数字经济领域政商学企顶尖企业和业界领袖搭建交流平台,助力中国和东盟各国企业和民众共建共享“数字丝绸之路”。论坛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用徽标(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论坛名称

中文: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

英文:The China-ASEAN Information Harbor Forum

二、设计要求

(一)设计内容应充分体现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最新发展理念,紧贴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立足广西、面向东盟,促进交流合作、引领产业发展的特点,彰显论坛承载着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凝聚中国—东盟国家政商企学各界精英共识共筑“数字丝绸之路”光荣使命的国际化、专业化、高端化定位,突出数字经济元素、东盟元素、广西元素。

(二)应征作品主要采用文字和图形相结合方式,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以及论坛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构图和色彩要求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寓意深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色彩搭配适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整体简洁、有科技感、时尚大方,易于识别、记忆、传播。

(三)设计者须同时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作品,包括设计电子稿、彩色设计图稿、原创设计理念及释义。设计电子稿须为矢量图,请采用jpg格式,附psd源图;彩色设计图稿打印在A4规格的纸上;原创设计理念及释义约200字左右。

(四)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筹委会办公室对获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设计者须签署《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徽标征集活动参评作品创作人承诺书》(见附件),同设计稿一并寄送。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一律不退,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三、征集截止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以筹委会办公室在截止日之前收到设计者应征作品(纸质版)为准。

四、评选办法

图案征集结束后,筹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评委会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在媒体公布,并通知作者。最终获选的徽标设计作品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税前),其他4件入围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筹委会办公室将与获选作品作者签署授权使用合同,并为获选和入围作品颁发证书。

五、报送方式

应征作品请邮寄或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 第三届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筹备委员会办公室911室。邮编:530022。

电子稿请同时投至邮箱:wxbxwxxcb@163.com,投稿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方璇,0771-2189976。

第三届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筹备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6月25日

>>点击下载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徽标征集活动参评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媒体支持:征集码头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2万

帖子

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6120

荣誉管理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6-28 10:19:12 | 只看该作者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4-20 02:39 , Processed in 0.217402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