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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关于征集河桥镇镇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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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21:2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long 于 2018-9-11 21:27 编辑

    为进一步塑造河桥城镇形象,提升文化品位,打造城镇听觉标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河桥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河桥镇“镇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镇歌歌词作品要准确反映河桥地域文化特色和河桥人自信昂扬、奋勇争先的时代风貌。
作品力求构思新颖、昂扬大气、通俗唯美、长短适度、朗朗上口,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二、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
三、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河桥镇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本次征集镇歌活动,评选产生入围作品5首。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最佳作品再另行奖励人民币15000元;多名作者的同一首歌曲不重复奖励;参与奖若干名,各奖励现金500元;奖项可以空缺。
四、投稿须知
☑ 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并提供一式3份应征作品。
☑ 应征作品须原创作品,并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 应征作品均应提供A4纸书面稿件,并注明河桥镇镇歌歌词征集、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来稿方式
※ 1.邮寄地址:河桥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2.联系人:闫文龙
※ 3.联系电话:61075197;18968031515
※ 4.邮箱地址:99055647@qq.com
六、特别说明
☞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并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
☞ 2.河桥镇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拥有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 3.河桥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委员会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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