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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江苏征集文明交通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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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08:3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化推进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传播“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广江苏文明交通系列形象标识,努力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江苏省文明办、公安厅、教育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底,面向社会公开范围征集江苏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江苏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征集包括视频公益广告成片和视频公益广告创意文本。

  二、截稿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三、征集范围和主题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作品,作品应当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抵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作品规格要求
  1、视频广告成片。时长在8秒至30秒之间,包括影视短片、动漫短片等,要求创意新颖、画面精美,注重广告手法的艺术追求。报送时要求存储为MPEG或AVI格式,每一条广告成片须刻录一张光盘。
  2、视频广告创意文案。要求以文本或演示文稿形式,包含主题背景、创意说明和分镜头脚本,创意要求构思缜密、结构完整,根据创意文案可直接拍摄制作文明交通视频公益广告。报送时要求一式两份打印,同时以DOC或PPT格式集中刻录在一张光盘上。
  3、报送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作品未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发布。作者须填写原创承诺书,随作品同时报送。征集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修改、改变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和用于公益宣传的权利。
  (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五、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省文明办、公安厅、教育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专门成立江苏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办公室(以下称“活动办”),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主办单位将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奖项,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评选出两类作品共34个奖项。其中:视频公益广告成片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分别奖励50000元、20000元、5000元;创意文案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
  获奖人员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可作为广告企业资质评审的参考依据及参与广告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六、作品寄送方法
  1、参选作品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统一邮寄至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地址:南京市扬州路1号,邮编:210024,联系人:朱海、陈韬,联系电话:025-83526482、83526486),信封右上角标注“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成片/创意)”字样。作品征集时间以邮件到达南京市时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3、应征人需填写《江苏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登记表》(附件2),作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张,作者就其参选作品签署《江苏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原创承诺函》(附件3)和《江苏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附件4)。
  七、其它事项
  对于获奖者与未获奖者在创意作品中可能存在的部分雷同、相似的巧合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举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投稿者请妥善保存原始档案,所有参赛作品不退回; 举办单位有权核实作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及相关衍生物之权利均归属举办单位; 举办单位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参加者可登录江苏文明网(www.jswmw.com)或江苏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jsga.gov.cn),查询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各种附件等信息。

  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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